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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 栗
MIAOLI

圖:Tai Yu-liang
解說
苗栗縣旗為橘色底加上縣徽,並題上縣名。
苗栗縣政府對縣徽的說明如下:
一、連心雙葉代表「苗」,其形態有茁壯向上的生長意義。
二、中間高塔具有下列意義:
1.
象徵油井,表示苗栗縣為石油產地,亦為動力之泉源。
2.
塔形超越圓面,象徵精神堡壘,有突破向上、自強不息的意義。
3. 塔形為一「苗」字,開宗明義眼見即知為苗栗縣。
三、圓形表示本縣團結合作、圓滿之積極意義。
四、主要綜合意義為「苗」表示「農為本」,「塔形」象徵「工業進步」。
五、色彩力求明朗顯明,為積極奮發的色彩。
縣徽設計人為邱文光。
標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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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YK |
87-48-100-11 |
90-68-10-0 |
16-76-87-0 |
最後更新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3 日 G L O B A L F L A G 旗海圖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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