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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CHINA, REPUBLIC OF


2:3 青天白日滿地紅 Tai Yu-liang



國旗解說

國旗由青天、白日、滿地紅三部份組成。青天象徵中華民族光明磊落、崇高偉大的人格和志氣。白日象徵坦白公正、無私無我,指示我們要有清淨潔白、毫無汙點的純正心地與思想。紅地象徵革命先烈的熱血,指示我們要有犧牲奉獻、勇敢奮鬥的精神。青、白、紅三色又分別代表三民主義中的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也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註一)。青天白日為革命先烈陸皓東所設計的革命標誌,象徵民主自由光華四射,普照全球。白日光芒尖鋒,示革命進銳;十二道光芒,代表一天十二個時辰,一年十二個月,勉勵國人無時無刻都要精進奮鬥,自強不息,同時象徵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地支。


國旗的誕生

青天白日旗

 Tai Yu-liang

中華民國國旗的前身是「青天白日旗」,這面旗是在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秋天,革命先烈陸皓東居住於「四大寇」之一的尢列的家「聽濤閣」時設計的。兩年後,國父在香港召集革命同志舉行興中會的首次幹部會議,通過了以青天白日旗為革命軍旗,此後多次起義皆以此旗為標幟號召,揭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

加入紅色的原因

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也就是創立同盟會後的第二年,同盟會本部召開會議討論國旗方案,國父提議沿用青天白日旗為國旗,以紀念設計人陸皓東與諸位革命先烈;但黃興認為青天白日旗太過單調、樸素,又與日本國旗相似,不贊成使用青天白日旗。為此,國父產生了加入紅色的構想,使旗幟更加美觀,並涵蓋自由、平等、博愛三種意義。

四份國旗草案

國父有了為青天白日旗加入紅色的構想後,同盟會南洋分會副會長張永福之妻陳淑字依照國父的草圖與構想縫製了四面國旗,如下方:

 草案一 Tai Yu-liang

 草案二 Tai Yu-liang

 草案三 Tai Yu-liang

 草案四

最後得到國父青睞的是草案四的設計,此後國父即主張以草案四「青天白日滿地紅」作為中華民國國旗。國父認為「夫國旗之頒用,所重有三:一旗之歷史,二旗之取義,三旗之美觀也。」

歷史方面,青天白日旗自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興中會成立時即取用,至是年九月陸皓東就義,及後來數次重要的革命戰役乃至民國成立之間,皆作革命之嚮導旗幟,有十多年的歷史;且南洋、美洲各地的華僑多升用這旗幟,國外人士也多以此為國民革命的代表。雖然改之為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仍不減其在歷史及革命中的意義。

取義部份,中國為遠東大國,日出東方為恆星之最者。青天白日揭示了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義,滿地紅代表博愛,正符合世界通行之「自由、平等、博愛」。

至於美觀,青天白日,取象宏美,置於紅地成為三色旗,為眾多國旗方案中最為美觀者。


從五色旗到青天白日滿地紅

雖然國父極力主張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但同盟會中對於國旗的意見一直相當分歧,無法形成共識,甚至在不同地區的革命軍使用的旗幟也不盡相同,致使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未能在民國初創之時即成為國旗。

五色旗

 Tai Yu-liang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元月三日及十日,各省代表會議與臨時參議院先後通過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五色旗為江蘇、浙江、安徽等省的革命人士使用的旗幟,一九六年同盟會本部討論國旗方案時即被提出,當時五色象徵五行,紅為火、黃為土、藍為木、白為金、黑為水,民國成立後五色被賦予五族共和之意。江蘇都督程德全及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等支持五色旗者認為,五色旗沿襲了中國文化用五數之習慣,以五色象徵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能夠表明革命是為了政治改造而非漢人種族革命,緩和各民族的心理,與漢人共同努力贊助共和。另外,外國人視五色旗為彩虹旗,彩虹在雨過天晴出現,所以五色旗象徵掃除過去封建、專制政治制度之陰霾,實現政治清明。五色旗的形象確實要比青天白日旗顯得溫和,故得到較多數人認同。

時任臨時大總統的國父認為以五色旗為國旗不恰當,因此並未頒布實行,函覆臨時參議院待民選國會成立後再行表決。但報章媒體已披露決議結果,國人已將五色旗作為國旗。同年二月,國父將臨時大總統讓位給袁世凱;五月十日參議院再次討論國旗方案,結果維持先前之決議,繼續使用五色旗為國旗。

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五月五日,為護法運動在廣州組成的中華民國軍政府取消,改成立正式的中華民國政府,國父就任非常大總統,明令廢止五色旗,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國父反對五色旗,理由有三:其一,五色旗乃前清官旗,今罷其國旗而用其官旗似是失體(按:此一論述有疑點,詳見註二);其二,五色代表五大民族之分配代色取義不確;其三,既言五族平等,卻將五色上下排列,仍有階級。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於廣州成立,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中華民國國旗;隔年國民政府進行北伐,所到之處皆豎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北伐完成,五色旗走入歷史,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成為全國統一使用之國旗。


建議色彩

中華民國從未明確規定國旗的標準色彩,但內政部國旗懸掛禮儀網有以下建議色彩:


官方網站的國旗介紹


國旗相關法規

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第六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中華民國總統府

國旗法


國旗尺度與繪製方式

 Tai Yu-liang

想自行繪製一面國旗,如果光靠上方的尺度圖示,仍然相當不容易,因此另備有國旗繪製的逐步詳述,一個步驟一個步驟地教您如何畫出中華民國國旗,每步驟皆附有圖示,淺顯易懂。還附有可供下載、列印的教學講義,歡迎讀者多多利用。


國旗各號尺寸

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所規定的國旗各號尺寸,原本只有一號至十號,共十種尺寸;但現今我國的旗幟廠商所生產的國旗,已經不只這十種尺寸,目前已知有半號、副六號、十一號、十二號這四種新尺寸。由於多出副六號這個尺寸,故原先的六號被相對稱為正六號。下表為十四種尺寸的寬度與高度,單位皆為公分。

  副六 正六 十一 十二
15 24 36 48 72 96 126 144 192 240 288 360 480 720
10 16 24 32 48 64 84 96 128 160 192 240 320 480

其它旗幟

軍旗

政府機構

團體機關

歷史旗幟

行政區

(依注音符號排序,由左至右)

屏東 澎湖 苗栗 臺北 臺東
臺南 臺中 桃園 南投 連江 / 馬祖
高雄 花蓮 基隆 嘉義縣 嘉義市
金門 新北 新竹縣 新竹市 彰化
宜蘭 雲林      

備註

註一

青、白、紅三色與自由、平等、博愛之對應,有另一種不同的解釋,為「青代表平等、白代表博愛、紅代表自由」。出自於革命人士馮自由於民國前一年(一九一一)在舊金山《大同日報》主筆政時發表的〈中華民國旗之歷史〉一文:「紅者血之色,言必流血而自由可求也;青者天空之色,即公正之義,言公正即平等也;白者清潔之色,言人心清潔乃能博愛也。」後來國父定義青天白日象徵自由平等、紅色象徵博愛,後人乃以國父之論述為主。但馮自由之見解仍受到部份著作引用,如王更生所著之《我們的國旗》一書。

〈中華民國旗之歷史〉可見於《革命逸史》第一冊。

註二

國父反對以五色旗為中華民國國旗的第一項理由是五色旗為清朝海軍一、二品大官的官旗,其原文為:「清國舊例,海軍以五色旗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滿清之國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體。」但是,五色旗也是江蘇、浙江、安徽一帶的革命人士使用的革命旗幟,如果五色旗真的是清朝官旗,那麼革命人士為何會採用清朝官旗來當革命旗幟呢?

在網站「聯邦的誕生」可見到清朝北洋艦隊提督旗與總兵旗兩面旗幟,這兩面旗的底色確為五色旗,但其五色為黃、白、黑、綠、紅,並非民國五色旗之紅、黃、藍、白、黑。目前尚不確定提督與總兵是否為一、二品之大官,但由於同為五色,不免令人有國父之論述為誤判或栽贓之聯想。總而言之,「五色旗為清朝官旗」之說法仍存有疑點,尚待進一步確定。


最後更新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  G L O B A L F L A G  全球旗幟 全球視野 全民認識世界國旗